是德科技的产品组合符合欧盟《限制有害物质指令》(RoHS) 2011/65/EU 中10种物质的最高浓度值(MCVs),包括授权指令EU 2015/863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。 (欧盟)《有害物质限制指令》(RoHS) 2011/65/EU 规定的最高浓度值,包括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盐的授权指令EU 2015/863,以及英国(UK)《RoHS法规》2012第3032号。合规性依据协调标准EN IEC 63000:2018验证。 可适用第9类监控与控制-工业设备的豁免条款。是德科技致力于满足客户对高可靠性的需求,并要求我们的合同制造商(CM)和直接材料供应商提供合规可靠的材料。

关键点

  1. 是德科技产品采用符合RoHS标准的材料。新产品在设计阶段即确保合规,许多旧产品也已完成改造。
  2. 是德科技的通用材料限制详见《环境通用规范》,适用于所有直接材料采购。
  3. 是德科技RoHS补充规范阐述了符合RoHS要求的相关规定,涵盖我们采购的物品及其制造和库存流程。该文件通常会在图纸、规格书中注明,或包含在物品的数据包中。
  4. 是德科技要求对所有用于制造其产品的采购物料提交材料声明。请遵循材料声明中的要求。
  5. 受管制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值:
    • 镉,Cd(0.01%)
    • 铅,Pb(0.1%)
    • 汞,Hg(0.1%)
    • 六价铬,Cr⁶⁺(0.1%)
    • 多溴联苯,PBB(0.1%)
    • 多溴联苯醚(PBDE)(0.1%)
    • 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,DEHP(0.1%)
    •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,BBP(0.1%)
    •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,DBP(0.1%)
    •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,DIBP(0.1%)

是德科技供应商要求

是德科技产品符合欧盟和英国RoHS指令中对10种物质的限制要求,并适用第9类工业产品的豁免条款。是德科技有义务确保供应商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。

详细要求详见是德科技RoHS补充规范。简而言之:

  • 供应商应制定RoHS政策或声明
  • 供应商应确保其材料符合RoHS指令要求。
  • 供应商应确保其库存和生产流程所制造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。
  • 需通报RoHS合规性变更情况。是德科技要求RoHS合规组件采用唯一零件编号。
  • 供应商应将这些要求传达给其下级供应商和外部服务提供商。

变更通知:

所有组件变更(包括与RoHS合规相关的变更)均须提交至PCN@keysight.com,以获得是德科技的批准。

  • 所有产品/组件变更必须根据JEDEC J-STD-046(产品变更通知)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。所有产品/组件停产必须根据JEDEC J-STD-048(产品停产)的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。
  • 任何与RoHS相关的变更均应视为重大变更。预计将采用不同的制造商零件编号(MPN)。
  • 请提供有关变更的技术细节,包括可靠性测试数据和故障缓解信息,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是德科技批准该变更。
  • 请向负责代表KEYSIGHT向您采购材料的联系人提供您提交至 PCN@keysight.com 的副本。
  • 若您作为合同制造商发现是德科技批准制造商清单(AML)与供应商制造商零件编号(MPN)存在差异,请通过PCN@keysight.com邮箱通知是德科技。若该差异可能导致零件短缺,进而危及您后续的发货计划,请立即通知您的是德科技联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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